肥胖程度不同,心血管风险有何差异?
肥胖(obesity)是心血管疾病(cardiovascular disease, CVD)的高危因素,但肥胖对于不同心血管疾病的作用是否一致,其严重程度与风险程度是否有一定相关性, 仍缺乏相关研究证据。传统研究多采用BMI≥30 kg/m²作为二分类标准,将人群简单划分为“肥胖”与“非肥胖”,这种划分方式过于笼统而掩盖了不同肥胖层级之间的风险差异。此外,肥胖与心血管疾病之间的关系是否受性别因素影响,男性和女性在不同心血管疾病中是否呈现不同的变化也缺乏系统性评估。因此,有必要在大规模人群中同时考察BMI连续变化、肥胖分级以及多种心血管疾病之间的关系,以更精细地理解肥胖的心血管疾病风险分层意义。2026年发表于Circulation杂志的一项跨队列协作研究,整合了21个前瞻性队列研究数据,对肥胖及其严重程度与9类心血管疾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综合分析。

本研究纳入289,875名基线无冠心病的参与者(平均年龄60.3岁,女性占79.2%),中位随访时间为19.2年。研究以体重指数(BMI)为主要暴露变量,并将肥胖程度进一步细分为Ⅰ级肥胖(30–<35 kg/㎡) 、Ⅱ级肥胖(35–<40 kg/㎡) 和 Ⅲ级肥胖 (≥40 kg/㎡) 。研究评估了包括 9 项心血管疾病: 心肌梗死 、卒中 、心力衰竭 、房颤、冠心病、总体心血管疾病、冠心病死亡、心血管死亡及全因死亡。统计分析采用 Cox 比例风险模型评估不同 BMI 水平与各心血管疾病结局之间的关联, 并通过限制性立方样条(RCS)分析 BMI 与心血管疾病结局之间的连续关系,同时对人口学特征及传统心血管危险因素进行调整。此外,研究还进行了性别分析,以评估潜在的效应修饰。研究结果显示,BMI升高与多数心血管疾病结局呈梯度增加趋势。其中以心力衰竭(HR 1.75,95% CI 1.66–1.83)和房颤(HR 1.55,95% CI 1.46–1.65)风险最为显著。尤其是在Ⅲ级肥胖人群中,风险比分别达2.95(95% CI 2.73–3.19)和2.78(95% CI 2.47–3.12)。相比之下,心肌梗死(HR 1.25,95% CI 1.20–1.31)、卒中(HR 1.32,95% CI 1.26–1.38)及全因死亡(HR 1.16,95% CI 1.15–1.18)的风险增幅较小。全因死亡在超重人群中风险略低(HR 0.97,95% CI 0.96–0.98),但在肥胖人群中呈现上升趋势。女性在卒中、总体心血管疾病及全因死亡方面风险增加更为明显(P for interaction <0.001、0.003、<0.001),而男性中部分结局(如卒中及全因死亡)未见显著趋势(P trend>0.05)。

图1 不同BMI分级下心血管结局的校正后发生率
综上,本研究在大规模多队列人群中系统评估了肥胖及其严重程度与多种心血管疾病临床结局之间的关系, 发现 BMI 升高与风险增加之间存在稳定的梯度关联, 且重度肥胖人群的得病风险最为显著。不同心血管疾病呈现出不同的风险模式,并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
专家点评:异常的内脏脂肪组织分泌脂肪因子对心肌、血管的炎症、代谢等产生不良影响。尽管肥胖程度与心血管疾病风险之间存在正向的关联性,但是肥胖与HFpEF和房颤的关系比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的关系更加密切。因此,减肥所产生的心血管获益可能在心衰病人中更显著。另外,肥胖通常合并糖、脂代谢异常以及血压的升高,对这类病人除了控制体重和内脏脂肪组织外,强调对代谢异常的综合管理。
英文缩写:

参考文献
[1]Dardari ZA, Yao Z, Zhang J, et al. Prospective Associations of Obesity and Obesity Severity With 9 Cardiovascular Outcomes: The Cross-Cohort Collaboration. Circulation. 2026;153:72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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